每年大家都在討論,如果搭乘廉航出國,遇到颱風就只能自認倒霉?!交通部昨天公告修正了「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」,班機若延誤超過5小時,將可選擇全額退票,且航空公司不得收取手續費,即日起實施。修正「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」中,規範航空公司班機延遲如果超過5小時以上,而乘客未接受航空公司其他安排者,得向原售票單位辦理退票,航空公司不得收取退票手續費。而且不管是哪一家航空公司,只要降落在台灣的機場航班都適用。都是這樣的施行辦法。
交通部15日公告修正「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」,國內外航班延誤超過5小時,旅客若不接受航空公司安排,可向原售票單位辦理全額退費,且航空公司不得收取手續費,颱風天等天候不可抗力因素也適用,即日起上路。辦法中也明訂,若航空公司於確定航班無法依表定時間起程,導致國內航線延遲 15 分鐘以上、國際航線延遲 30 分鐘以上者,或變更航線、起降地點時,應立即向乘客詳實說明原因及處理方式。
不過想必未來因為這條法條的修正,旅遊不便險以及各家信用卡的保險規範也會因而變更,大家可以持續追蹤相關的新聞內容,以確保自己的旅行順暢也更有保障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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